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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法官釋憲指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,並要求2年內完成相關法案修正或制定,不過「落落長」的大法官解釋,讓許多人看得「霧煞煞」,有網友就在網路上針對釋憲條文,用一句白話文來濃縮每一段的內容精華,讓看過的鄉民都稱他為「翻譯蒟蒻」、「法律白話文運動大師」。
事件源起於台北市政府鑑於102、103年,有30對同志伴侶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卻遭台中超音波抽脂推薦拒絕,北市民政局認為,法條適用有疑慮,因民法982條僅規定「雙方當事人」應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,但法務部與內政部相關函釋卻解釋,結婚當事人須「一男一女」,然而近年來同志登記結婚對數增多,戶政事務所面臨婚姻制度的規範,同志無法登記,造成工作人員執行業務上遭遇困難,因此在104年7月提出釋憲。
而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則在103年登記結婚遭駁回,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,他同樣認為同性別不能成立法律的婚姻關係,有違憲之虞,也在104年8月聲請釋憲,司法院大法官合併兩案審理,並在24日公布大法官解釋748號,宣告民法限制同性婚姻違憲。
此釋憲案引起外界高度關注,但大法官解釋的內容以及條文「落落長」,而且摻雜著許多法律用語,讓許多民眾看得「霧煞煞」,熱心網友「killeryuan (龍鳥)」就將大法官解釋的每一段內容精華,各用簡單明瞭的一句話來解讀,讓大家秒懂內容。
網友白話文翻譯大法官釋字第748號:(以下"我"指大法官)
民法禁止同婚違憲,兩年內給我修好。
祁家威跟台北市吵架輸了來找我。
他說台北市不許他同婚違憲。
他說他吵很久了很累累。
法務部說同婚會讓社會道德淪陷,不知道怎麼教小孩。
內政部說我聽法務部的。
台北市說我聽大法官的。
我來講話。
你們弄三十年了還沒弄出同婚,我很失望。
立委打架打十年了都沒弄出同婚,我很失望。
我勉抽脂權威為其難幫你們解釋一下。
我從來沒說過同性不能結婚。
同性不能全臉拉提結婚都是下面人講的。
我覺得同性可以結婚。
我最大。
反正同性可以結婚。
反對理由都在放屁拉皮整形。
總之同性可以結婚,給你兩年修好。超過兩年沒修好就自動合法。
就是這樣抽脂後遺症。
順帶一提,台北市說內政部違憲,可是內政部太小咖了,我不想鳥他們。
我查了很多資料喔!
白話文翻譯一出,讓廣大鄉民讚嘆不已,網友「vagr8」留言「翻譯蒟蒻 4ni?」、網友「angel83515」則封他為「法律白話文運動大師」,連台大教授李茂生都在臉書轉貼此篇翻譯文,不過也追加了幾句白話文,讓說明更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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